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中东呼吸综合症防控工作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13628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5〕492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中东呼吸综合症防控工作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5-09-11 |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交通(运输)局,西安市地铁办,省公路局、厅运管局、航运局,高速集团、交通集团,省西安汽车站:
2015年5月28日,广东出现一例中东呼吸综合症(MERS)疑似病例,患者已被隔离,29日确诊为MERS。 截至6月1日,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7人,全部采取集中方式隔离观察,尚有乘坐永东巴士乘客10人没有取得联系。6月3日,省卫计委按照娄勤俭省长批示指示精神,召开中东呼吸综合症防控工作会议,对疫情进行了研判,并作了防控工作安排,要求按照陕西省卫生计生委《关于印发全省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》(陕卫应急发〔2015〕6号)(省厅以陕交函〔2015〕73号文转发)开展防控工作。按照部门分工,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省际营运车辆旅客疫情信息收集工作,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和转交疑似病例;负责保障
全省公路路况良好,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,各收费站对病例转送车辆开通应急专用车道。
中东呼吸综合症主要通过呼吸系统和密切接触等方式传播,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点多线长面广,人员相对密集,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制定防控预案,按照内紧外松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。运输场站、码头、高速公路、公共交通运营单位等要通过加强病情疑似监测、设置必要的防护隔离设施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等措施,做好疑似病例监测和移交等工作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5年6月9日